課程目標
三年高中資訊及通訊科技課程(智障學生)擬幫助學生在「知識和理解」、「技能」、「價值觀和態度」三方面達至以下各項學習目標:
知識和理解
※ 理解電腦系統的組織和系列,其與硬件、軟件及數據之間的相互關係;
※ 認識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有關的社會、道德及法律方面的問題。
技能
※ 有效、有道德地運用及辨識一系列的應用軟件,以支援資訊處理及解決問題;
※ 顯示個人對各種問題的理解,並懂得運用資訊及通訊科技來解決問題。
價值觀和態度
※ 體會資訊素養和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共享知識如何影響人們的決定和改變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