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課程發展議會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聯合編訂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課程及評估指引(中四至中六),教育局於2021 年4 月1日向學校發出通函(教育局通函第39/2021 號)公布以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取代通識教育科的名稱;保持科目為必修必考;公開考試只設「達標」與「未達標」,以釋放考試壓力;訂明重要學習概念,加強知識內涵,建立穩固知識基礎;重整及刪減課程內容,包括課時,大約是原有內容的一半,釋放空間予學生學習;不設「獨立專題探究」,減輕師生工作量;重視培養學生的正面價值觀、積極態度及國民身份認同,學習國家發展、《憲法》、《基本法》和法治;透過涉及香港、國家及全球發展的重要課題,拓闊學生的世界視野,聯繫不同學科的知識、培養慎思明辨的能力,以理性分析當代領域的課題;提供內地考察機會,讓學生親身認識國情和國家發展。

本校公民與社會發展科於21/22 學年的中四級起推行,貫徹高中通識教育科的課程理念,強調幫助高中學生了解香港、國家及當代世界的狀況,以及其多元化和互相依存的特質;並透過在學習過程中聯繫初中已學和高中各科的知識,從多角度理解、研習及探究不同的課題,從而建構更多關於各主題的知識,建立更穩固的知識基礎;並理解課題、決策過程和不同解決方案的複雜性、考慮要點和優次,從而培養學生:

(a) 具備廣闊的知識基礎,理解當今影響個人、社會、國家及全球日常生活的

問題;

(b) 成為有識見、負責任的公民,認同國民身份,並具備世界視野;

(c) 尊重多元文化和觀點,並成為能夠慎思明辨、理性思考、反思和獨立思考的人;

(d) 掌握終身學習所需的技能,並且有信心面對未來的挑戰。